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役权等。这些权利主要关注的是对物的有效使用和从中获取的收益,是物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对集体土地进行耕作、经营并获取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是非农业用途的用地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则是农户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并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地役权则是为了提升不动产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权利。在我国物权法体系中,用益物权是相对于担保物权的一种重要权利类型。通过了解和利用用益物权,人们可以有效地获取和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如需更详细全面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