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宪权的主体是人民。
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必须体现人民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因此,人民作为宪法制定者,有权通过选举代表或直接参与的方式表达其意志和利益,并通过宪法确认和保障这些利益和权利。制宪机关则代表人民来行使制宪权,并贯彻人民的意志。同时,国家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听取各方意见,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因此,制宪权是国家权力的核心组成部分,属于国家重大权力的范畴。在宪法制定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坚持科学立法原则,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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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宪权的主体是什么
我国制宪权的主体是人民。
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制宪的本质是人民通过宪法表达自身的利益和诉求。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形式,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因此,可以说人民是制宪权的主体。宪法确认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的意志通过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宪法也集中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此外,关于其他不同层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和其他的具体的法律规定与细则则更加具体化体现了全体人民和各方面代表人的共同利益要求及其结果指向人民和国家法制制度的始终延续统一体现、形成了为最终民主和社会有机管理的创新进程程序可依的本质整体体制基础,也为公民民主法治意识提升起到了积极促进的推动和引导作用。因此,我国制宪权的主体是人民已经历了几届人民的意愿构建所构成的稳固程序和特点基础上的共时验证且持续有效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