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盗窃罪立案标准
河南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存在多次盗窃等情形的,应以盗窃罪论处。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规定的有关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一般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特殊情况下,如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接近较大标准且有其它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也可能构成犯罪。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等行为。如果有其他加重情节,如入户盗窃等,则起点数额可以适当降低。
二、对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巨大标准的情形,依据规定巨大一般指的是三万以上数额。存在以下严重情节者亦会以重罚处理:破坏珍贵文物或破坏重要生产设施、设备的行为;对危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等情况带来较大危险行为的或手段恶行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如果有这些情况的出现可以依规定的定罪量刑来处理罪名及刑期。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同时对于累犯和其他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也会从重处罚。而未成年人犯罪的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情形也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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