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检察院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办案程序规定
(一)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二)侦查: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三)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二、刑事案件中是否可以自行辩护?
自我辩护是被允许的,但是还是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刑事辩护的目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法庭上自我辩护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
三、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记忆方法
记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结合刑法的规定,看看具体的案件是不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则由检察院立案受理;如果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但是没有利用职权,则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受理。
(二)检察机关直接立案管辖的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具体包括: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6)行贿案;
(7)对单位行贿案;
(8)介绍贿赂案;
(9)单位行贿案;
(10)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1)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案;
(12)私分国有资产案;
(13)私分罚没财物案。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漏国家秘密罪、枉法仲裁罪除外),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须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为前提。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或者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但没有利用职权,则不由人民检察院侦查。这类案件包括: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其中,有下划线的四种案件,无论题干中是否给明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一律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因为,《刑法》修正以后,将有下划线的四种犯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修正,这四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利用职权。
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1)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2)是上述三类犯罪案件以外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3)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4)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三)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分案管辖
有序有效正规的程序是体现法律公正的基础,对于我们21世纪守法遵纪的良好市民来说,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资料。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检察院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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