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公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
2023-10-18 20:46: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公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同住人”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

  2、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以上就是关于公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相关介绍,对于购房拆迁的问题,大家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同时也要了解一下拆迁方面的相关规划,根据当地规划局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来进行办理,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