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
2023-10-18 18:04: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基于出让的方式获得的,一般转让是合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行政法律规定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房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以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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