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结婚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胁迫结婚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胁迫
2023-10-18 17:54: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胁迫结婚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胁迫结婚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

  受胁迫结婚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胁迫婚姻是否是无效的

  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受胁迫结婚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吗

  受胁迫结婚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胁迫结婚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的相关内容,受胁迫结婚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进行了解。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