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医疗期是多久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医疗期是多久
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没有规定医疗期,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有规定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
1.医疗期为3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2.6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3.9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
4.12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
5.18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
6.24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以上。
二、工伤中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工伤中医疗费用项目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治疗费、药费、检查费、床位费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找法网提醒,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如下所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1.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
2.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疾病救济费。找法网提醒您,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