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保险经纪人的作用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促进保险市场的公平交易与有序的竞争。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代表者,其自身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个合适的险种,同时,由于其的专业性,保险经纪人会有效识别保险费率和投保人承担水平,避免投保人的投保行为盲目性,促进保险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
2、减轻保险人的负担。保险经纪人可以不考虑保险人的诸多要求,这些责任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这样可以有效地减轻保险人的负担。在安排保险公司时,他们也会选择实力强,声誉好的保险公司,促使投保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证,减少其不必要的繁琐步骤。
3、有助于解决保险代理市场混乱的问题。在保险行业中,保险的混乱问题一直不能很好地根除。保险经纪人可以利用其专业的辨识能力,与其专业的素养,来为投保人提供一个很好的意见。另一方面,保险代理人制度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与壮大,保险经纪人的参与,有效地平衡了市场的混乱问题。
4、引进外资。在国外,保险经纪人行业较为发达,国内的保险经纪行业正处于发展期,聘请国外的保险经纪人,可以有效地引进国外人才与吸收国外的经验。这样可以完善我国的保险经纪制度,当制度完善之后,就能够有效吸引外资投资商的加入。
5、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随着社会化、专业化分工的不断深入,企业把自己不熟悉的风险管理和保险安排等工作委托给专业化的风险管理顾问---保险经纪人去做,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管理成本,另一方面也使企业能够更专注于自己主业的发展,进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6、获得全面、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保险经纪人能够为企业提供从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到灾后防损、索赔等全方位、全过程、专家式的服务,大大拓展和深化了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传统服务,免却了客户的后顾之忧。
7、获得经济、合理、充分的保险保障。保险经纪人由于精通保险技术、熟悉保险市场运作方式,能够充分考虑投保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度身定做最适合的保险方案,使客户能够以科学、合理的保险条件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
8、降低投保成本。
(1)保险经纪人通过风险管理使客户保险标的风险状况有所改善,容易赢得较为合理的低费率;
(2)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市场上多家保险公司都有通畅的询价渠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合理降低费率;
(3)保险经纪人拥有大量客户资源,保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往往给予保险经纪人额外的费率优惠。
9、提高投保安全性。在法律上,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如果因保险经纪人的过错包括在投保、协助索赔等环节给投保人造成损失,保险经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经纪人(Insurance Broker),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再保险经纪人,是指接受再保险分出公司委托,为再保险分出公司与再保险分入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机构。
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在再保险市场上则有再保险经纪人,即基于原保险人的利益,为原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保险经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和技能,通晓保险市场规则、构成和行情,为投保人设计保险方案,代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议达成保险协议。保险经纪人不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给付赔款和退费也不负法律责任,对保险公司则负有交付保费的责任。因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但经纪人的活动客观上为保险公司招揽了业务,故其佣金由保险公司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保险经纪人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现在它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行业,但是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险经纪人应当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因此国际上对它都规定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在我国设立保险经纪人必须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经过保险监管部门批准,保险经纪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保人拟订最佳投保方案,代为办理投保手续;
3、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遭遇事故和损失的情况下,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
4、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5、再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为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卖)方,安排国内分入、分出业务或者安排国际分入、分出业务;
6、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经纪人有严格的执业规则,世界各国对其都实行严格的执业管理。我国《保险法》规定,因保险经纪公司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130条规定:“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保险经纪人的作用有哪些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保险经纪人的主要作用有4个,可以从中体现出保险经纪人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一个平衡作用,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