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融资性售后回租是什么意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是什么意思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概念是:
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后回租是融资租赁方式中比较特殊的一种。
(二)现实事例
在生产经验过程中需要融资,比如融资100万购买原材料,但是没法从银行贷到款,怎么办呢?找融资租赁公司。将公司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从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贷款,此时设备依然由我使用,但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我依然以租金的形式返还本息。这叫“融资性售后回租赁”。
融资性售后回租指的是物件的所有者先将物品进行售卖给相关租赁公司,之后再同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物品,获得该物品的使用权,并且向租赁公司进行支付租金的一种形式。这种方法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同时也能够进行使用相关物品。
二、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
第二种是银行承兑。
第三种是直存款。
第四种是银行信用证(大额质押存款)。
第五种是委托贷款。
第六种是直通款。
第七种是对冲资金。
第八种是贷款担保。
第九种是P2P融资模式。
三、融资性售后回租法律风险是什么
融资性售后回租法律风险是可能会产生相应的一些经济纠纷。一般认为融资性售后回租是融资租赁的一种。
由于企业通过银行信贷、债券市场或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门槛和政策约束较多,通过售后回租模式能够在实质上起到类“抵押贷款”的融资效果,加之其节税、盘活存量资产等作用,成为了融资市场上渐受青睐的工具。
实务界一般将融资性售后回租归为融资租赁业务的类型,简称为“回租”业务。与之相对的,传统的融资租赁有时也称“直租”业务。
直观来说,回租业务与直租业务形式上的区分在于法律主体的同一性。传统的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后,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融资融物交易。这种模式下,存在至少3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即出卖人、承租人和出租人。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场景下,出卖人和承租人为同一人。此外,回租业务的交易文件中,通常约定在作为融资方的承租人(出卖人)按期足额交付全部租金后,可以名义价格重新取回标的物的所有权。
最直接的规定是来源于监管机构——原银监会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曾经规定“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 。
虽然正式生效实施的《民法典》第735条删除了上述第2款关于“售后回租”的规定,但是根据《民法典》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仍然对售后回租可以认定为融资租赁给出了说明,即“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
有意思的是,虽然大家提起“售后回租”时,有时会将其称作一种“非典型的融资租赁”,但在实际展业中,售后回租业务甚至占到一些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的8成以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践中最多见的融资租赁业务反倒是融资性售后回租了。
综上,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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