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怎么写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怎么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
2023-10-17 06:04: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怎么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怎么写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确定侵权责任纠纷具体案由时,应当先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根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列出的具体案由。没有相应案由的,再适用“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其他部分项下的案由。如机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确定案由时,应当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而不应适用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项下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也不应适用第三部分“物权纠纷”项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主要是指因为侵权或损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伴随物质损失、因此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损失或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包括可实现预期收益)的减少。

  因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以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错误补救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案由,人身伤害赔偿的案由应当是侵权纠纷,再依据侵权的类型确定尾什么侵权纠纷。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三十、侵权责任纠纷

  356、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357、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358、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

  359、公证损害责任纠纷

  360、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

  361、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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