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什么是延期举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延期举证
《证据规定》36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确定。”根据此条规定,我们举证时限制度是采用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为主,延期举证为补充的形式。
此条规定有三个特点:
(一)是采用“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相结合,既保护当事人申请延期的权利,同时又规定是否延期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定。
(二)是申请延期次数具有任意性,即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不受任何限制。
(三)是申请延期理由法定性和不确定性。
二、延期举证有什么后果
延期举证的后果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证据失权,即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丧失证据效力。
(二)负担额外的证明责任。
(三)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三、延期举证最长是多少天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的期限规定为“适当”,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延期举证的期限,方面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的期限无限制,可以要求延长一月、两月,也可以要求延长一年、两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介绍,对于“什么是延期举证”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