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父母房屋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父母房屋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首先有个继承的条件,继承人死后,继承才可发生,然后,继承人必须是合法继承人,也就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遗产必须是这个被继承人活着的时候他的个人所有财产,这是继承的所有必须的条件。
继承根据法定继承有遗嘱的继承,要根据遗嘱继承,如果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要根据协议去弄。被继承人生前有立下遗嘱的,或者曾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的,再他死后要优先他的遗嘱以及协议的内容,来按要求的处理他的遗产,如果是没有的就可以直接根据法定继承来处理。
那么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律是有规定这个法定继承人的,因此继承的时候是有顺序的和继承份额的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他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组/外祖父母。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有2个继承顺序,继承是第一顺序的先继承,也就是他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然后如果没有的,那么就是第二顺序的继承,第二顺序的包括他的兄弟姐妹、祖/外祖父母。
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父母房屋继承的析产纠纷
1、对于房屋继承纠纷,继承人之间或当事人之间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签订协议明确遗产的分配。
2、对于房屋继承纠纷,还可以请求调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3、继承人不能通过上述解决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遗产归属。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继承纠纷不能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解决,因为房屋继承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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