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报案书范本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贷款诈骗罪报案书范本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贷款诈骗罪报案书范本  报
2023-10-16 09:16:00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贷款诈骗罪报案书范本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贷款诈骗罪报案书范本

  报案书

   被控告人 :(真实姓名:) ,男, ,身份证 地址: 。身份证 号码: .(目前被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经侦支 队以诈骗罪立案) 被控告人:(真实姓名:) ,男,,身份证地址: 。身 份证号码:.

   被控告人: , , 汉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控告人:,男,汉族,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涉嫌罪名:诈骗罪。

二、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通过编造引进资金、或项目等虚假理由进行贷款诈骗;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进行贷款诈骗;

  (三)使用虚假的文件证明进行贷款诈骗;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用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本身价值进行重复担保进行诈骗;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三、如何区分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

  (一)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之后增加的一条,作为该条之一所规定的“骗取贷款罪、骗取票据承兑罪、骗取金融票证罪”三个罪名之一,属新类型案件。该罪的增设填补了民事欺诈与贷款诈骗罪之间的空缺,扩大了对破坏金融秩序行为的刑事制裁范围。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涉及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

  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过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都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但两者的犯罪构成存在异同,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处。

  相同处:

  1、主体要件相同。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均构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该两罪的行为人内外勾结,提供帮助,亦可成为共犯。

  2、客体要件相近。两罪的客体均为复杂客体。骗取贷款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其次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贷款诈骗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所有权,其次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3、客观要件相同。两罪的行为表现均可能是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经商办企业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

  不同处:

  1、主观要件不同。这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虽然两罪采取的手段相似,但主观目的不同。骗取贷款罪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因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为取得贷款而采用了非法手段,有归还的意愿。而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意图就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贷款并非法占有。

  2、两罪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不同。骗取贷款罪的数额标准达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情节标准是,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或者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等情形。而贷款诈骗只要骗取贷款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对情节的规定均为加重处罚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贷款诈骗2万元以上应立案追诉。

  此外,两罪的法定刑不同。骗取贷款罪为两档,一档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二档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贷款诈骗罪为三档,一档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档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档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显然,骗取贷款罪的法定刑轻于贷款诈骗罪,且差距不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贷款诈骗罪报案书范本的相关知识,众所周知,证明犯罪行为发生的真实依据即为证据,在实践中,我们报案也需要一些基本的证据材料,这样才可以立案,进行侦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