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留
2023-10-15 14:04: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

  (一)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二)占有的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四)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五)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二、留置权抵押权质权顺序是什么

  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的效力优先顺序为:

  (一)留置权。

  (二)已登记抵押权。

  (三)质押权。

  (四)未登记的抵押权。即抵押权和质押权的优先顺序取决于抵押权是否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故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留置权优先。同一动产上已设立了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