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公司合伙人股权分配方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合伙人股权分配方案
(一) 关于合伙人
有关股东的股份怎么分配的,在考虑股份问题的前提,确定合伙人,判断是否能长期做合伙人,是否能一起共同进步,这个比股份问题更重要。确定合伙人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但如果找了靠谱的合伙人,股份问题相对会简单和轻松,而且出问题的概率也小。
(二) 关于大股东
是一股独大还是多人平分,土匪意见在早期还是需要创始人有一定独裁,也就是需要有单一大股东。
虽然股分平分也有成功的例子,但是仅限于有经验的创业者。
(三) 关于出资额
在分股份的时候,所有股东都得出钱,合伙人之间不要有干股。
(四) 关于资源入股、技术入股
所谓资源入股、技术入股等最好避免,解决办法就是公司打欠条欠钱,等公司有钱了再补偿。这样的好处是,不会因为开始的技术或者资源损害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利益。
(五) 关于留人
留人不能单靠股份,对于人才激励形式可以多样些,而且对于不同需求的人可能不同的激励效果不一样,例如对于销售型人才,现金激励比股份更有意义。
六、关于期权
在股份之外,期权也是一种考虑形式。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未来某个时间某个价格购买股票的权利。虽然中国公司法里没有期权一说,但还是可以变相操作。
二、合伙人的特点
(一) 与人合作经营一种企业、生意或参与同一活动的人,一起工作的人;
(二) 与别人共同从事于任何活动的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经营某项营业而合伙的两人或多人中的一个;
(三) 被认为类似于与他人具有共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这种伙伴的人(如在一企业中);
(四) 由合伙组织结合在一起的;
(五) 一个与另一位合作或协助他执行任务或为他服务的人;
(六) 同伙,作为共享者而与另一人联合的人。
三、什么是合伙人
在实际立法中,各国对于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合伙经营方面的要求,是大体相同的,而对于合伙人的自然身份、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定,则由于法系的不同和习惯上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在对合伙人的身份方面,多数国家规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允许法人参与合伙;少数国家或地区则禁止法人参与合伙。在对合伙人的行为能力方面,所有国家都禁止无行为能力人参与合伙,但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参与合伙的问题,则有的国家予以允许,有的予以限制或禁止。
(一) 关于合伙人的责任形式。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合伙企业区别于法人类企业的本特征。对于合伙人的责任形式,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有的要求所有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责任,有的规定合伙人可承担有限责任,有的允许部分合伙人在有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承担有限责任,有的还要求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责任。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 关于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在企业享有权利,也负有义务。一般而言,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享受企业的收益分配;义务为遵守合伙协议,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根据需要增加对企业的投入等。由于合伙企业是人合性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合伙协议予以约定,对于一些特定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在事后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确定。但对有些合伙人的特定权利义务,法律也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规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公司合伙人股权分配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的合伙人出资建立公司后就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行使权利,而股东的权利大小也和分配得到的股权多少有关,所以对股东来说如何分配股权是很重要的。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进行处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