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孤儿认定的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孤儿认定的条件
(一)孤儿: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
(二)服刑人员子女。
(三)户籍“留守儿童”。
(四)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未成年子女。
(五)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事实孤儿,指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
二、什么是孤儿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不满14周岁的孤儿才可以被收养。国家、社会和公民对孤儿的救助有多种方式,如对孤儿上学进行资助,助养孤儿、收养孤儿和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款物等。
三、孤儿国内收养规定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周岁;
(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国内孤儿主要在西藏、青海、甘肃等地相对较多,每个省市不同程度的存在,在西藏、青海等有一些民间孤儿院,大部分没有民政部门审批,但是一直在从事孤儿慈善事业。随互联网的发展,来自社会各界的援助和关爱越来越多。[5]国内较早出现孤儿援助机构是1993年启动的慈爱孤儿援助中心。
以上是一篇关于“孤儿认定的条件”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孤儿认定的条件,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包括了丧失父母的孩子以及服刑子女的孩子带到。除此以外,如果对于孤儿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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