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劳动法关于员工年假的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法关于员工年假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关于员工年假的规定如下:
1.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年假未休离职时可以要求补工资吗
年假未休离职时可以要求补工资的,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确定其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之后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但是该报酬已经包括单位支付给员工的正常工资在内。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不准休年假情形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工作1至10年的职工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工作10至20年的职工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