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继承遗产公证需要材料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继承遗产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继承遗产公证注意事项有:
1.继承人应在开户网点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办理遗产所有权公证。
2.遗产所有权证明上必须明确记载存款账号、户名和金额。多个账户和多人继承的,应明确记载各个账户的分割分配办法。
3.继承人无法提供存款凭证或密码,要求查询和挂失的,继承人应到公证处对遗产所有权进行公证(公证内容中可不载明账户信息及分割情况)到网点办理账户查询和挂失《挂失申请书》到公证处办理所有权证明(应载明账户详细情况及各账户分割情况)到网点办理挂失支取手续。
三、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按受益额的 2% 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而遗产继承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按标的额的多少超额递减比例收费的。找法网提醒您,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只有50元;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遗产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