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哪些
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广义的“法”而言,立法机关的范围也相应扩大。如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订自治法规等。
二、我国立法权的特征
我国立法权有如下特征:
1.在中国,立法权不是由一个政权机关甚至一个人行使的,因而不屈于单一的立法体制。
2.中国立法体制也不是制衡的立法体制,不是建立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既相互分立又相互制约的原则基础上的,国家主席和政府总理都产生于全国人大,国家主席是根据人大的决定公布法律,总理不存在批准或否决人大立法的权力,行政法规不得与人大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人大有权撤销与其所制定的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些表明中国立法体制内部的从属关系、统一关系、监督关系,不表明制衡关系。
三、立法权的种类
从权力的来源上立法权分为两种,一种是依法自身拥有的立法权,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该立法权可制定、修改、和废除包括宪法在内的任何法律性规定;另一种是依法被授予的立法权,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中央各部委及其下属单位等依法成立的行政、司法、军事机关。两种立法权所立之法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找法网提醒,两者之间也有不同之处,其一:前者所立之法的规范范围均大于后者,后者所立之法的内容不得与前者冲突;其二:前者所立之法适用范围较广,而后者所立之法适用范围较窄;其三:前者所立之法所规范的行为具有普遍性,而后者所立之法所规范的行为则具有特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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