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质押和留置的区别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质押和抵
2023-10-13 20:08:00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名称不同

  抵押的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

  质押的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2、抵押和质押生效的条件不同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

  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3、担保的方式不同

  因为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所以: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

  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二)质押和留置的区别

  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

  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

  4、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

  5、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

  6、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7、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综上,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

  猜您还想知道:

  ◆质权概述、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

  ◆质权概述、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