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
2023-10-11 20:30: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内容如下: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找法网提醒,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二、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要看具体适用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三、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法院

  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法院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

  2.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住所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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