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计划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中国从1971年开始全面开展了计划生育,使中国总和生育率很快从1970年的5.8降到1980年2.24,接近世代更替水平。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宪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021年以前的《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了计划生育。是2002年立法2007年10月28日,修改后的节能法将节约资源确定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不再作为我国基本国策。
二、哪些情况下是违反计划生育?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依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即必须是领取结婚证、生一个子女,如果没有结婚证或生育多个子女的,则违反计划生育。少数民族、独子子女再生育可按当地生育政策执行。
三、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过程中,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必须坚持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宣传倡导、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发挥人口计划的调控作用,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完善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婚姻、生育、户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继续做好重点地区特别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再生育审批,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加强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二)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做好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西部地区“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政策,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根据人口变动情况,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三)做好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倡导活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巨大成就和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加强正面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国务院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的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将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中央报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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