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是关于先行拘留的规定,即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诉讼法期间月的计算
刑事诉讼法期间月的计算规则如下:
1.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2.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3.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因此找法网提醒,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4.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三、刑事诉讼会拘留多久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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