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背对背信用证的期限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背对背信用证的期限
信用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交单期后一两天。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二、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的区别
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在处理业务上,有许多相同之处,但性质上有着根本的区别,那就是“可转让信用证”的原证和转开的新证是同一个信用证,即保证付款的是原开证行。而“背对背信用证”与原证是两个信用证,由新证的开证行向实际供应商保证付款,原开证行向原受益人(中间商)保证付款。
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都是中间商为了防止实际供需两方直接接触而撇开中间商,从而损害中间商利益所采取的技术手段。而且中间商通过可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可以将其中间利润直接留下来,而不受实际买卖双方的挟制。同时包括实际采购商的详细资料和中间商的利润这些商业秘密得以被保留。因为有的供应商或采购商在完成交货收汇后,不履行对中间商的佣金支付义务,说白了就是耍赖,致使中间商的利益遭受损害,甚至实际供应商方直接与实际采购商接触而撇开中间商。这其实也是不遵守“游戏”规则和耍小聪明的表现。因为凡“游戏”必定都有规则,否则必定扰乱秩序,致使“游戏”无法进行。
在贸易活动中既然有中间商(外贸公司就是中间商)这个行业存在,必定有他存在的道理。因为中间商在贸易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桥梁作用,同时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得应有的报酬(包括佣金或差价)理所当然,而且受法律所保护。再者,实际供需双方都接受包含中间商利润在内的价格,那么就没有必要再做损害中间商利益的事情,那样做其实也是有损自己信誉的。
三、背对背信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1、与出口商洽谈业务并签订合同。
2、在与出口商确定合同之后,计算差价及利润,然后与进口商签订合同。
3、与出口商协商确定LC Format,以便信用证得开出能达到双方的认可。
4、确定了LC Format 之后,将其交予进口商,让其以此样本格式申请开立母证。
5、进口商根据LC Format申请开立母证。
6、在母证开出之前,一定要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并严格遵照LC Format相关条款,确定好母子证之间的时间关系;如必须要修改的,需跟出口商进行沟通确认,以保证开出信用证后不会存在不符和不符合双方要求。
7、母证开证行开出第一信用证(母证)。
8、通知中间商母证已开出。
9、中间商根据母证及Format,充分计算好时间差后申请开立背对背信用证(子证)。
10、子证银行开出背对背信用证给出口商通知行。
11、通知行2通知出口商中间商信用证已经开出,可以发货。
12、出口商根据合同条款及信用证条款按时发货。
13、出口商向通知行2提交信用证项下的所需文件(例如:全套正本清洁提单、原产地证明,质量证明,数量证明,商业发票,或者LOI及相关单据)。
14、通知行2根据信用证条款及要求审核单据无误后将相关文件传递至子证开证行(通知行1)。
15、子证开证行接到通知行2传递的单据并审核无误之后,通知中间商。
16、中间商在接到子证开证行的到单通知后,根据与进口商的合同及信用证条款向议付行递交相关单据、银行汇票及付款指示。
17、通知行1(议付行)将收到的单据审核无误后,传递给母证开证行。
18、母证开证行在接到通知行1传递的单据后,根据信用证项下的条款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进口商到期付款。
19、进口商确认单据后,向母证开证行递交承兑回复。
20、母证开证行向子证开证行开出承兑回复。
21、子证银行对母证贴现后向出口商通知行付款即可。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