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企业职工辞职补偿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职工辞职补偿标准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新劳动法解雇
1、2008年1月1日以后,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但只能从08年1月1日计算工作时限。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过错),08年1月1日前和之后的工作时限可分别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
6、08年1月1日前可获得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以后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7、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三、 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1、辞退补偿标准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必须对员工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划分: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满一年而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而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非法辞退员工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同时员工不在劳动法规定的辞退范围内,那么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已经构成违法行为。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双倍的赔偿金额给员工作为经济补偿,即工作每满一年需向员工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3、解除劳动和合同获得经济赔偿的情况
①当用人单位何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②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与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和破产,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赔偿。
④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企业职工辞职补偿标准的法律知识。事实上,员工辞职是员工的自愿行为,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对此作出经济补偿的,因此也没有员工辞职的补偿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