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是如何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如下:
1.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仲裁庭开庭前5日通知双方当事人;
4.裁决前调解;
5.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三、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若申请人是员工的,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