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工期延误违约金规定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施工合同工期延误违约金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施工合同工期延误违约
2023-10-20 16:54: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施工合同工期延误违约金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施工合同工期延误违约金规定

  施工合同工期延误违约金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算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的计算是:

  1.工程被竣工验收的,验收合格的日期是竣工日;

  2.已提交验收报告但被拖延验收的,是提交报告之日;

  3.未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是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

三、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哪个负责

  在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时,如果超出了合同工期,需要分不同的原因进行讨论,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比如发包方场地协调出现问题,导致施工方迟迟不能进场施工,或者发包方提供施工材料,但材料却迟迟无法进场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由发包方承担延期责任。如果是因为施工方的原因,比如设备、人员不到位,施工人员拖延严重等原因,导致超过工期的,则由施工方负责。

  此外,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即客观无法施工的情况,比如停电、政府原因或者天气原因导致的施工无法继续,由此产生的延期不应当由施工方负责,发包人不得据此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保留必要的各方协调、通知,催促等书面文件,比如当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迟迟未入场时,或者出现大面积停电、冬季提前冻土无法施工时,施工方应当要求对上述事件的发生时间和期限进行记录,并交由发包方确认,以作为日后出现延期时可以免责的证据。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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