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的范围界定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被扶养人的范围界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被扶养人的范围界定  被扶养
2023-10-20 10:06:00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被扶养人的范围界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被扶养人的范围界定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把被扶养人分为以下几类:

  (一)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二)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三)受害人的父母。对前两项很少争议,对受害人的父母年龄超过60岁,作为被扶养人,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中年的父母作为被扶养人存在很大争议,是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当事人缠诉的一个原因。

二、被抚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区别

  主要是,被抚养人是指未成年的婚生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而被扶养人是指事故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法定扶养人包括哪些

  法定的扶养人分为三类,先说父母长辈对子女的抚养,这也是被关注最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实际没有直接抚养、照顾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子女也有权利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抚养能力或者已经去世,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顺位的抚养义务履行者,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二十七条中有所体现。最后是孩子的兄长和姐姐,在父母无力抚养或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对弟弟妹妹也是有法定抚养义务的。

  至于平辈之间的扶养,一般指的是合法夫妻之间的一种相互扶助的义务,夫妻在结婚后,就需要履行法律强制性的夫妻扶养义务,大部分的情况是夫妻一方因患病失去收入或生活自理能力时,另一方不得拒绝扶养,扶养可以是照顾也可以是支付扶养费。因而夫妻间扶养义务的法定扶养人就是夫妻双方。

  最后说说子女对父母长辈的赡养,在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十一条中,规定了法定的赡养人为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对子女的定义也是广泛的,既包括亲生子女,也包括收养的孩子和因为姻亲关系而形成的继子女,这些都是对老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赡养并不只是单纯的给予钱财,现代法律越来越关注老年人的赡养问题,相信大家不止听说过一起法院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老人的新闻。在2013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要求子女多回家探望老人被列入法律条款中,其中的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要关心老人的精神世界,而并不只是单纯的金钱赡养。

  综上所诉,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被扶养人的范围界定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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