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生命健康权的具体权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生命健康权的具体权利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两类:生命权、健康权
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具有最高价值,生命安全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对于受害人而言均无价值。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安全。
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健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又两层含义。
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
其二,健康利益维护权,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司法保护请求权。
我国规定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生命健康权以及,还介绍了公民生命健康权侵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每个公民所应当拥有的权利,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去维护我们的权益,学习好法律知识是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二、生命健康权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三、生命健康权包括哪些方面
根据《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具体区分包括生命权,即公民的生命受法律保护,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不仅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还要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身体权,凡直接伤害公民身体的,要承担有关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健康权,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及相邻关系的法律准则,以污染、噪音、震响等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即使未给某一部位造成明显伤害的,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生命健康权的具体权利的相关知识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生命健康权的具体权利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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