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哪个更严重?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在于:
1.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5)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
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找法网提醒: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可以同时进行吗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不能同时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使用范围相同,凡是能适用取保候审的,也能适用监视居住,但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两项强制措施不能同时并用,只能择其一适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