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离婚案件上诉案件诉讼费缴纳规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案件上诉案件诉讼费缴纳规则
我国《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第十三条规定 非财产案件中的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由上诉人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人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法院会按未提起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如果二审发回重审的话,二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经预交的上诉费。如果二审法院改判的话,由二审法院重新决定诉讼费的承担数额。如果上诉人撤诉的话,上诉费用由上诉人自行承担。
二、诉讼离婚的费用和程序
起诉离婚程序:
第一种是到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递交材料,第二种是通过人民法院的网上系统立案,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自己亲自立案的,建议还是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递交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当场修改。
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诉讼费(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如何计算的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计算。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还应当依据财产标的进行收取。且诉讼费的承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案件上诉案件诉讼费缴纳规则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二审的诉讼费缴纳是跟一审的一样的,按照非财产案件或非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