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构成犯罪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构成犯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网络时代,想必...
2024-03-17 16:55:06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构成犯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网络时代,想必大家都能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到刑法相关的知识,这其中也包括了很多男性网友颇为关注的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涉及男女关系的犯罪。很多网友都对强奸罪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关系可能会构成强奸罪。但是你知道吗?在以下三种情形中,即使女性自愿,也可能会构成犯罪,当然,不限于强奸罪。

2、第一,与十四周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的。

3、法条依据

4、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6、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7、(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8、(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9、(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10、(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11、(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12、(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3、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及相关的解释,与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幼女是否同意,都视为强奸,且从重处罚。

14、这是因为,幼女心智尚未健全,对于性尚未有完全的认识,因此视为其无权对发生性关系作出同意。所以为了周全的保护幼女权利,法律上便做出了这样的规定。此外,由于幼儿是我们的未来,对幼女实施犯罪往往会极大的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对幼女造成的伤害也可能是永远无法挽回的,因此法律不但对其规定了从重处罚,还规定了相关的加重处罚的情形。

15、当然,司法解释对比做出了例外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自愿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考虑到部分学生在学校期间偷尝禁果,但是危害确实不大,不必动用刑罚进行处理。

16、第二,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其是否自愿,都可能构成犯罪。

17、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一条,作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8、这是为了回应从鲍毓明案等案件中所引起的对家长与孩子发生性关系、以收养为名与养子女发生性关系进而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这一类的情形下,无论女性是否同意发生关系,都构成犯罪。一方面,由于男性负有特殊职责,因此往往具有强势地位,女方往往不敢拒绝。另一方面,这些情形下的双方发生性关系往往对女性和社会公序良俗的伤害都很大。

19、具体包括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如父亲和女儿、其他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养父和养女、老师和学生等特殊关系。

20、第三,女方属于精神病等不太正常的情形。这一类情形下的女性往往缺乏辨认和控制能力,所以法律认为他们具有同意发生性关系的能力,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21、当今社会存在很多以性为乐的群体,或许作为人而言以此享乐无可厚非,但是凡事都有个度,法律的底线一定不能碰,人伦道德中合理的界限也不能越过。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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