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竣工资料包括哪些内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分析: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
2、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
3、(2)补充协议(若有)。
4、(3)中标(中选)通知书。
5、(4)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6、(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
7、(6)图纸会审纪要。
8、(7)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9、(8)竣工验收记录。
10、(9)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
11、(10)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
12、(11)投标文件技术标。
13、(12)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
14、(13)地勘报告。
15、(14)施工图及电子盘。
16、(15)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必须建设方及监理签字认可。
17、(16)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楚)。
18、(17)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
19、(18)材料、设备认证核价单。
20、(19)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21、(20)现场签证单等等。
2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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