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及计算方法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及计算方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从2021年1月1日起,为
2024-03-05 18:00:03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及计算方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从2021年1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每人每月增加35元。每满一年增加1.6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7%增加。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法律依据:

《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1年1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6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7%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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