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成年人可以改名字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成年人是可以改名字的。
一、改名字的原则
成年人原则上说也是可以改名的。目前,公安机关接受成人改名是比较慎重的。成年人改名至少要符合以下三条: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二、成人改名字的手续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就可以变更了。
1、首先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男,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年XXX岁,身份证号XXX,因XXXXXX,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年月日)
2、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必须要带着收养证。
3、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之前的名字将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
4、改名字的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申请人便得到通知的。
三、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8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典》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