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有哪些权利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
2024-02-23 01:40:03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14项权利:(1)知情权。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2)保密权。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主要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但依据法律规定,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

2、(3)税收监督权。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能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3、纳税人能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能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5)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人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4、(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纳税人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能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申请延期纳税,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5、(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在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如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纳税人能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在自接到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_实并办理退还手续,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6、(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纳税人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减税、免税申请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后享受税收优惠。(9)委托税务代理权。纳税人有权就以下事项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财务、税务咨询、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7、(10)陈述与申辩权。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纳税人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税务机关就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即使纳税人的陈述或申辩不充足合理,税务机关也会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不会因纳税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8、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该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纳税人有权拒绝检查。(12)税收法律救济权。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9、(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对纳税人作出规定金额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税务机关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对此,纳税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10、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扣缴义务人应该开具。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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