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固定资产转让要开专用发票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固定资产转让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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