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税收职能包括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税收职能包括:
1、筹集资金职能。税收的筹集资金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从社会成员处强制地取得一部分收入,为满足政府提供公共品和服务所需资金的功能。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
2、资源配置职能。税收的资源配置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在市场对经济资源进行基础配置的前提下,通过税收政策、制度对经济资源在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不同的私人部门之间进行重新组合安排的功能;
3、收入分配职能。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分配格局的功能;
4、宏观调控职能。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度,影响社会经济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
税款征收的方式主要有:
1、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查验征收。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
4、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5、委托代征税款。委托代征税款是指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并将税款缴入国库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小额、零散税源的征收;
6、邮寄纳税。邮寄纳税是一种新的纳税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有能力按期纳税,但采用其他方式纳税又不方便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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