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什么是居住权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居住权就是对他人所有的房屋或设施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指特定权利人对房屋享有的居住和生活且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的取得需要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我国设置居住权是为了满足对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最大化地发挥房屋的利用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登记手续
居住权登记手续如下:1.办理暂住登记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居住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2.申领居住证 登记满半年(如1月1日登记,则同年6月30日(含)满半年),向居住地所在公安3.核发居住证4.申请材料齐全的,民警当场发放纸质居住证;5.申请材料不全的,民警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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