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公安部123号令关于驾驶审验制度有哪些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公安部123号令关于驾驶审验制度有哪些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2、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3、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4、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5、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6、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7、扩展资料:考试项目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8、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
9、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10、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11、以上就是关于公安部123号令关于驾驶审验制度有哪些规定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