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律师事务所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海珠区律师事务所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法律分析:  原告:XXX ,女,196
2024-01-20 18:45: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海珠区律师事务所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分析:

  原告:XXX ,女,1969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棠德东二街XX号XX房

  诉讼代理人: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X锋

  被告:广州XXXX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电话:34XX0317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赔偿原告信赖利益损失人民币XX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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