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山东高速救援收费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收费标准
1、拖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收费标准。单位:元/车·次)一类车:260,二类车:350,三类车:400,四类车:500,五类车:600。
拖行费:(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的费用标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单位:元/公里)一类车:10,二类车:15,三类车:20,四类车:25,五类车:30,
2、吊车:
一类车:400元/车·次
二类车:800元/车·次
三类车:1200元/车·次
四类车:1600元/车·次
五类车:2100元/车·次
吊货物:20元/吨
3、驳运:
平板车,1500元/车·次
牵引车头,1200元/车·次
4、货物装卸:铲车或叉车:基价为300元/车次,装卸费为40元/吨(不足1吨按1吨算);人工:费用为80元/吨(不足1吨按1吨算)
5、换轮胎:50元/个(每车最高150元)
二、收费标准说明
1、拖车和起重机的救援服务费应根据要救援的车辆类型收取。车辆类型的分类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行业标准执行;
2、吊车费是指在停车场内救援车辆起吊和卸载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如果同一台起重机抢救多于两辆事故车辆,则每辆车应按60%的费率收费。拖车费应从拖车救援之时算起;
3、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营救车卸到现场并从现场装到转运车的费用。船舶从营救车直接运输到转运车时或装卸时,应收取手续费的50%;
4、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车辆的牵引和吊装,应当在有关危险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以提高。以上标准的30%;
5、营救期间,拖车应同时进行起重机操作。收取拖车费后,按50%收取起重机费用;
6、如果救援车辆到达现场且由于车主而无需救援,则将收取基本价格的60%。起重机应按充电标准的50%计算;
7、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