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那些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新精神活性物质是:
2、(1)合成大-麻素类。这一类的物质主要是模拟天然大-麻对人体的作用,它的成瘾性和戒断症状也和天然大-麻类似,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
3、(2)卡西酮类。这一类的物质,主要是卡西酮的衍生物。它具有兴奋和致幻作用,过量或长期吸食会引起严重的大脑损伤。目前这一类物质导致精神错乱、自残及暴力攻击他人的案例已有很多。
4、(3)苯乙胺类。这一类物质主要包括衍生物及二甲氧基苯乙胺衍生物两个类别。前者以类似甲基苯-丙胺的兴奋作用为主,后者则能产生强烈的致幻作用,过量或长期吸食这些物质可导致大脑损伤和精神错乱。
5、(4)哌嗪类。该类物质一般为苯基哌嗪或苄基哌嗪的衍生物,具有类似于甲基苯-丙胺和MDMA的兴奋和致幻作用,但效果较温和,持续时间也更长。
6、(5)氯-胺酮。这一物质在我国属于已列管的'精神药物
7、(6)植物类。该类别包括恰特草、鼠尾草、帽蕊木等含有精神活性物质的植物。(7)其他。包括色胺类、氨基茚类、苯环己基胺类、镇静类等多个类别,分别具有致幻、兴奋、麻醉、镇静等作用。
8、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
9、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10、截止2020年底,全球已出现新精神活性物质1047种,其中约450种为近5年新出现的种类。我国已累计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9大类317种,近3年新发现50余种。
1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1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1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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