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江案件瓮安县判多少年

导读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兰江案件瓮安县判多少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一、瓮安“6·28”事件已过
2024-01-04 15:10:02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兰江案件瓮安县判多少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瓮安“6·28”事件已过去很多年。此间,《_望》新闻周刊多次往返瓮安,持续跟踪采访当地干部群众,力图梳理这个事件发生与激化的准确过程。种种迹象表明,这一事件从事件聚集、围观、参与人数,事件的剧烈、破坏程度,都可称为近年来的“典型群体性事件”。

2、其发展处置、震荡激化的过程,尤其值得各地执政者深思。截至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排查出瓮安“6·28”事件共有300余人参与,其中教师、学生110余人,瓮安最大黑帮“玉山帮”主要头目已被缉拿归案,但至今尚未公布黑帮头目或其他人事先“组织、预谋”制造这一事件的充分证据。

3、二、2009年12月31日,瓮安县人民法院对“玉山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18名被告人中的首批18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卢保霖、韩波、熊教勋等12名“玉山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分别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的刑罚;

4、郎永林、杨兆明等6名被告人因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等罪,分别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刑罚。

5、三、法院认为:“玉山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卢保霖、韩波、熊教勋等12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犯罪。被告人郎永林、杨兆明、杨育平、潘建华、梅贵松、白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玉山帮”系黑社会性质组织,仍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纵容“玉山帮”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玉山帮”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通风报信、提供庇护,郎永林等6名被告人分别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等犯罪,遂依法对18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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