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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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10:15:01

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地址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地址:

2、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与高河西路交叉口(新市府广场附近),

3、查案电话:12368

4、立案庭电话:65352390。

5、(一)刑事审判一庭

6、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犯罪、外国人犯罪的一审刑事案件;负责组织刑事案件的公审、公判大会及死刑罪犯的执行任务。

7、(二)刑事审判二庭(少年案件审判庭)

8、负责审理不服本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提出上诉和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一审案件;负责对下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9、(三)刑事审判三庭

10、其主要职责:依法办理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11、(四)民事审判一庭

12、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二审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债权债务、所有权及人身权等纠纷案件;当事人不服本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制裁决定、强制措施裁定依法向本院申请复议的民事案件;对当事人申请确认外国法院或境外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外国或境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效力的民事案件,负责进行审查确认工作;负责对下级法院民事审判和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3、(五)民事审判二庭

14、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二审合同、证券、票据等商事纠纷案件(不含知识产权、破产及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当事人不服本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制裁决定、强制措施裁定依法向本院申请复议的商事纠纷案件。审查和办理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负责对下级法院的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5、(六)民事审判三庭

16、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审查、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破产案件,指导基层法院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审理全省由本院管辖的第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办理著作权、商标、专利诉前责令停止侵权的案件;审查和办理知识产权类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

17、(七)民事审判四庭

18、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二审劳动争议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负责对下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和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9、(八)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20、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二审行政案件;负责对行政机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负责本辖区基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理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案件;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事宜,由理赔小组办理;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赔偿工作。

21、(九)立案一庭

22、负责由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的审查、登记立案工作;依法审理管辖争议及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的审理;审查和办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知识产权类证据保全的案件;计算并通知原告、上诉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办理当事人申请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审批手续;负责向上级人民法院移送上诉案件卷宗;负责对案件审理期限,进行跟踪监督;参加院长接待日工作,负责交办、督办接待中涉及具体案件的有关问题;负责办理外地法院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委托宣判等工作;。

23、(十)立案二庭

24、(十一)审判监督庭

25、(十二)执行庭(执行局)

26、(十三)未成年人审判庭

27、(十四)研究室

28、(十五)办公室

29、(十六)信息技术处

30、(十七)司法行政装备处

31、(十八)监察室

32、(十九)机关党委

33、(二十)政治部

34、(二十一)法警支队

35、(二十二)司法鉴定处工作

36、(二十三)审判管理办公室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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