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民事案由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民事诉讼的案由一般有:
1、人格权纠纷。
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物权纠纷。
4、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5、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6、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7、海事海商纠纷。
8、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9、侵权责任纠纷。
10、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证据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起诉书应当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关于被害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是否在案及羁押处所等问题,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起诉书中列明,不再单独移送材料;对于涉及被害人隐私或者为保护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人身安全,而不宜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书中使用化名。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