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开工许可证怎么办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开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向有关单位提出办理申请;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等资料和证件;到主管单位办理手续;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
施工许可证是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完成的证明,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范围,同时也关系到施工的安全以及对于施工主体资格的认定问题,涉及施工者和施工周边的安全问题。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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