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征呢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分析:房地产税自1986年10月1日开征。
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
3、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5、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6、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7、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8、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9、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