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住房维修基金比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住房维修基金怎么算的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住房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住房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二、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三、房屋维修基金缴费标准房屋维修基金缴费标准(一)根据我国《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条款。(二)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可以计入住宅销售总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确定。综上所述,房屋的维修基金是按照房屋面积的5%至8%缴纳,适用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2、《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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